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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去了政大的「水岸咖啡」找好久不見的小丹。等她下班以後,我們就一起去瑞安街上的「亂」酒吧喝酒。瑞安街?是呀,那也在我家附近,我平均每天起碼得經過那間酒吧門口兩三次,之前卻從來沒有進去過。而且這家酒吧的BartenderJoJo,也是以前在信義路「歐雷」認識的老朋友。

  今天喝了三杯威士忌,卻完全沒有喝酒後茫然的感覺 畢竟我平日頗以酒量自豪。這樣才可以保持敏銳的味覺,來品嘗今天喝的三杯Single melt的美味。我喝的威士忌分別是:狂野帶重泥煤味的Ardbeg7年)、口感滑順而稍後浮現強烈味覺刺激餘韻十足的Bowmore12年)、溫和柔順的Longrow7年)。三支酒同樣是Single melt,都很年輕,都來自蘇格蘭,都是至少46度(Longrow的酒精度是57.5度)的烈酒,個性卻完全迥異。如果因為酒精使得味覺遲鈍,無法分辨出三支酒的個性,那多可惜呢!原來我的好酒量,除了不怕被人家灌酒以外,在這裡也能派上用場。

 

  比起幾乎天天喝的咖啡,相對起來我算是相當少喝酒的。頂多就是早上起來或睡前一杯紅酒(還是很廉價的那種,恐怕真正的紅酒愛好者會嗤之以鼻吧),偶爾喝瓶比利時啤酒當作消遣,烈酒平常幾乎不碰。也因此對酒的知識和鑑賞力遠遠比不上咖啡,唯一能聊以自誇的大概也只有好酒量而已。我得承認,我是看了村上春樹的<如果我們的語言是威士忌>才知道single melt也者到底是什麼東西。只不過,威士忌的鮮明個性,卻連我這種極少喝的人都能強烈的感覺出來。除了味覺上的個性鮮明,威士忌大概也擁有所有飲料裡面最美麗的顏色 琥珀色,澄澈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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