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不著的半夜只好起來上網,看到了一則今天的新聞:吳珈慶決定加入新加坡國籍。之前已經略有耳聞,看到了心頭還是震了一下。終於做出決定了嗎?
我承認我平常沒有在看撞球,就算有也只是所謂的「一日球迷」,當然對於「比較台灣與新加坡撞球環境」這種命題,我實在無法也沒有資格去評論。不過我還記得吳珈慶第一次拿世界冠軍的2005年,我就當了很忠實的「一日球迷」,把決賽全程看完。比賽真的很精彩,而且我還記得當時年僅十六歲的他(1989年生,小我四歲)表現出來的大將之風令我印象深刻,恐怕也有不少人有和我一樣的感慨:「人家十六歲的時候拿世界冠軍,我十六歲的時候到底是勒衝三小?」(我想起來了!好像是第一次摸到撞球杆吧。)不管我再怎麼不了解,當我看到體委會又是封殺又是威脅的,還說什麼要追回90萬國光獎金,就覺得很心寒:所以人家生在台灣是活該倒楣就對了?我一看到體委會的這種反應,馬上一轉外行人的觀望態度,決定了我對這件事情的結論:我支持吳珈慶的決定,也祝福他在遙遠的南洋能夠一切順利。
我相信吳珈慶要離開台灣,甚至放棄中華民國的國籍(因為新加坡不接受雙重國籍)是個痛苦的抉擇。除了要離開自己的故鄉那份痛苦和不捨以外,要當出走的先鋒,也得做好心理準備,可能會變成捨生取義的烈士。而且他想必得承受排山倒海而來「不愛國」的罵名 – 此乃「漢奸」思想作祟,哎呀,又是不折不扣的國民黨愚民教育的遺毒。政府和撞協(撞邪?)的封殺、威脅、追回獎金等等小鼻子小眼睛的反應(舉例來說,撞協要求什麼取消吳珈慶世界排名的就超扯,人家就算換了國籍,難道就不是地球人啦?),更讓人立刻就能窺見端倪,為什麼吳珈慶會選擇出走 – 人家新加坡把他當寶貝,沒想到留在台灣竟被如此踐踏。
我想到1995野茂英雄不堪近鐵隊的過度使用(光是1991一年,31場出賽中投了242 1/3局,平均每場要投接近八局!)已經和奴役沒有什麼兩樣,而和母隊決裂,以「任意引退」離開日本加入美國職棒的道奇隊。這也是個非常需要勇氣且冒險的決定 – 還沒去美國以前,誰能保證「龍捲風投球」在大聯盟也行得通?萬一行不通,他大概也只能回日本……賣章魚丸子吧。2001年鈴木一朗以「入札制度」挑戰大聯盟,成為第一個日本職棒直升大聯盟的野手,相形之下就順利多了 – 那是因為歐力士隊有高瞻遠矚,又能把球員的前途擺在自己球隊戰績之上,令一朗終身感念的仰木彬監督。如果沒有這兩人當先鋒,並且證明了不靠小聯盟系統,東方人也能在美國發光發熱,大聯盟球場上又怎麼會有後來的松井秀喜、大塚晶則、井口資仁、福留孝介、黑田博樹、城島健司、松坂大輔……?雖然好手遠走他鄉在日本職棒固然是個大問題,不過前人要是沒有為後來的優秀選手鋪出這麼一條路,讓待遇可以和實力成正比,恐怕日本也沒有辦法連續兩屆奪得WBC的冠軍吧?(對不起,又把話題扯到棒球,今年以陳金鋒為首的中華職棒球員工會的成立讓我看到一線曙光,也希望他們可以發揮當初期待能有的功能。)總之,我相信人才的流通管道順暢(讓以後有實力的選手可以風風光光的出國打球,而不必放棄國籍還要被威脅被封殺承受罵名。這樣子實力次一等的人,不會只因為自己不是天才就沒有在國內出頭的機會。如果練到死也註定坐板凳又沒別的專長,有哪個父母願意讓小孩子從事這種運動呢?)讓待遇能和實力相稱,這才是任何運動水準要提昇的不二法門。如果真的沒有辦法提供選手更好的待遇和環境,為何又要那麼自私的把選手強留下來?
料想這首詩可以為吳珈慶的出走做一個註腳:「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汝),莫我肯顧。逝(誓)將去女(汝),適彼樂土。樂土樂土,爰得我所。」<詩經.魏風>(白話翻譯:大老鼠啊大老鼠,不要再吃我的穀物了!這麼多年來我一直在容忍你,你竟然完全不肯替我想一想。我一定要離開你,到那片快樂的土地。樂土樂土,那才是適合我的地方。)這是魏國人民不堪政府的橫徵暴斂,把政府比作貪得無厭的「碩鼠」。所謂的「愛國」是指對自己生長的這片土地,發自內心的天性之愛,並不代表一定要忠於統治這片土地的任何政權或國家。(這是很基本的觀念,還不懂的人看到了請記住。又是有嘴說到無涎,卻還是很多人不了解。)如果一個國家的政府無法照顧人民,沒有聽取人民的需要,那麼任何人都有權利不要接受這種政府的統治 – fight, or f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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