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發表在臉書,沒什麼學弟妹看,碰巧我找到了工作,唯恐以後沒有時間講這些,所以增加了內容po在此處】認識的法律系學弟妹好像不多,不過這篇可以當作畢業生懺情錄之類的東西吧(笑),最近找工作,再次體會經營大學生活的重要性,這篇八股文要提醒學弟妹一些事情,兼有一些個人心得,隨意參考也好。
暑假之前應該是最忙的,除了準備期末外,多事情等著開跑像是公部門方面,行政院青輔會的見習計畫(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另一為法院工讀,兩個我(運氣很好)都有上榜,但後者是心頭大憾,板院通知到我那時已安排好其他工作(不是說我很搶手,而是說我是板院候補QQ)至於民間經驗,要進響叮噹的事務所,有點關係大概是最暢通的,有事務所的工讀經驗應該是大加分,我面試的其中一份工作,就特別追問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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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生鏽了。


這把槍非常獨特,槍管分岔成兩支,一支向左,一支向右。
開槍以後,子彈可能向左飛,或向右飛。


但我從來不敢開槍,因為一旦開了槍,最大的可能是,子彈並不向左或向右飛,
而是槍本身先膛炸。


把槍管打個結吧,像聯合國總部前面那把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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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我的夢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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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觀眾捧由大家好,曝露狂好久沒在這邊發表感情心得,前面幾個月我戀愛了,所以淡出,它結束了,所以我又回來了。
 簡單的說,精挑細選了好男孩冠軍戀愛,三個月後,對方無端失聯一周,終於提出了家人不喜歡的原因,以簡訊終止戀愛(白話一點就是我被甩了),被甩對於小知識婦女究竟大傷自尊,在下成長過程順遂,擺臉色的機會不算少,無端滑鐵盧,理論上應該借力使力考上律師,看將來有沒有機會走著瞧(?),殊料,邪門患上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心心念念體會對方苦衷,體會到家。
不過,從今天起,事情不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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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的好友佐臨,從遙遠的南方國度索羅門返抵台灣之日,突發奇想記錄一下咱們的友誼,遂是成文。
我與佐臨相識於多年前的一場飯局,當時佐臨是我朋友的朋友,我的那位朋友是我學伴的朋友,所以,追本溯源,佐臨是我學伴的朋友的朋友(饒舌!),我這人熱衷獨處、交際全看心情,認識朋友的朋友算是罕見情形,遑論由此識得投契之人,不過佐臨就是這樣的特例。
與佐臨的熟稔,一開始奠基於大量談話中,我們很快就成了幾乎無所不談的好友,一般人眼中這樣是有點兒奇怪,怎麼可能一男一女友誼中性?我可以理解這種困惑,且這事在我上段感情中彷彿是個問題,某人曾問及『你跟他是什麼關係?』「什麼什麼關係?你會想要染指類似老師的人嗎?」不會吧!那可是亂倫耶!大家不要小鼻子小眼睛!
朋友最難得的,無非是相處的默契。我愛說話,倡言起來希望對方是回球高手,最好讓我措手不及,但我又不是什麼都說,看穿我在搞鬼的人並不太多;即便我真的說了什麼,或許也僅透露了一半,看似外放的女孩,心底城牆固若金湯;好吧,如果我全講了,so sad,想必是累了傷了倦了,需要一點解藥或氧氣。這些,越是前面順位的朋友,越是容易求,越往後走,便越明白哪些人在生命中扮演著知心角色。佐臨在每個位置都恰如其分,可以對答如流,可以戳破詭計,可以潑我冷水勸我冷靜,重要的是,可以在我轟轟烈烈過活之後,哭哭啼啼之際,告訴我一些人生的道理。雖然我當時也不是很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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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則出獄不久的性侵累犯再犯、勒斃被害人的新聞,這種人有難以根治的心理疾病誠然令人同情,但,想到喪命的是手無縛雞力的小女生,我還是義憤填膺的認為幹出這種事的人,他們的Last Name應該都叫Scum
 所以,本次要發實用文給女孩做參考。女孩,不管你長相、身材、氣質如何,希望你認清,世上變態不比好人少,因此,當你覺得不對勁,情願相信直覺速速離開也不要裝好人反給人可趁之機,否則,你可能遇到非常棘手的狀況。我想提醒你,不管怎樣請保持冷靜,冷靜的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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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男只有兩種,一種是討人喜歡的,一種是討人厭的,今天在圖書館讀書,我隔壁的男孩就屬後者,人像毛蟲一樣不斷蠕動,還拿外套蓋住他的下半身,氣質古怪,害我想起那流傳已久的雄中學生故事,忍耐四小時終達極限,我撤!!一些宅男們讓人敬而遠之,想一想不是沒有道理,但是他們又很鄉民,實在拿他們沒皮條(我住海邊就對了,管很寬),如果可以變成萬人迷宅男們又何嘗不想呢?也許我不該討厭怪宅男,也許怪宅男只是沒有朋友告訴他們該怎麼辦,不教而殺謂之虐,今天給宅男一些小忠告,筆記本拿出來抄好嗎,人緣逆轉勝!!!
我所謂的怪宅男是指不修邊幅、無法(與女孩)正常交際、活在封閉世界的男孩,本性不壞,但卻讓人不想靠近、也不想被靠近,問題不在他們宣稱的「不帥」、「沒錢」,細看他們的五官,也不是壞事的五官,至於沒錢在學生圈子裡根本不礙事(不要把錯都推給女生眼界高好嗎),老是讓人退避三舍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外表太奇怪、個性太內向。以下針對外表部分也點小建議。
 外表不強求帥,但一定要乾淨、整齊、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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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又新增一名男孩問世間情為何物,我是此男的朋友,聽完令人髮指的故事,我想,這世上迫切需要失戀者保護協會這種組織,由智人為失戀者進行諮商,分類後,再由過來人負責心靈重建工作,經過評估,功能正常者才可以野放,不然,隨意放行只會讓他們曝屍野外或者突變成怪獸,咬死別人。若有哪位先進登高一呼創立,所積的功德一定跟長駐非洲的珍古德博士一樣可觀。(到底什麼時候要開始認真)好吧,切入正題,我很驚訝,關於失戀這件事竟然寫不完,近日的發現格外重要,有一派人放不下的原因極其原始,不外乎是仍相信對方的一言一語、相信對方沒變、仍是好人,並且,「不敢相信這個人會這樣對我」,既然如此,想必對方定有苦衷才會做出這麼錯誤的事情。局外人如我,只想知道這是不是某種心理防禦機制,因為真相可怖,乾脆把眼矇住,來個眼不見為淨的盲信。
以我恐怖份子一樣的勸說風格,是的,我很想對失戀者大吼「不要相信對方狗屁不通的言論」(然後抓住他的肩膀狂搖,直到全身骨頭被我搖散),我也很希望甩人的人都是壞蛋,這樣只要卯起來罵人就可以了。可是,事實從來不簡單,好人有時壞,壞人有時好,一分為二的分類反而有失公允了,所以我願意更客觀的看待,這些客觀事實至少有三點,前兩點大家都不會反對,1.甩人的人不一定是壞人。2.不是壞人的人也會傷害別人。但是最後一點,也最殘酷的,更是失戀者上遲遲無法接受的------3.他是好人,但是他對我做的卻是錯的,我很受傷,我非常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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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底下有個不折不扣的硬道理,就是人善被人欺。即使是感情,這依然是無法撼動的鐵律,而且當事人不會自覺委屈(不然就不會是當事人了),委屈的一方(下文簡稱委屈人),一定搭配一個沒良心的對方(無良人),沒良心的人不會覺得自己很爛,相反的,他們認為自己完全盡力、無可挑剔,所以,還是希望委屈人成全他,委屈人一經軟性勒索就無法招架,故事一定是這樣的。
 說句實在話,比起窮凶惡極的人,無良人不過是自私,自私在功利主義的世界保障了相當高程度的成功,不過,在感情世界裡十分可恨,因為缺乏同理心,所以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毫無認識,用可恨兩個字其實還客氣了。
無良人的風格,歸納後的特徵一定有『你應該XXXX』,所以,有一種女生一定要男人買單,即使明知男人手頭不寬裕;有一種女生煩男友煩到天荒地老,堅持無謂的習慣,即使知道男友工作忙、課業忙;有一種女生明知沒有打算跟別人交往,不明講就罷了,還故意大搞曖昧,三不五時施薄惠,單純男就這麼死心蹋地的守著。這些人仗著什麼呢?仗著男人愛她,仗著男人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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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讀聖經吧,這段經文是和「公平」有關的一課。有多少人喜歡埋怨老天對自己「不公平」啊,或者對這社會的不公平感到義憤填膺。
  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裡,就問他們說:你們為什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他們得了,就埋怨家主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說: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因為我作好人,你就紅了眼嗎?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馬太福音二十章1~16節)
  不用多說什麼了,只要換個角度看,有多少埋怨甚至憤怒「不公平」的人,他們心裡的「公平」根本只是自以為是的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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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的主題一旦與感情無關,人氣就一落千丈,觀眾們果然挑嘴,寫少了的原因很多,主要是怕被以為我是鎮日在意感情的無聊人,且寫時,常心想反正不知觀眾何人,就掏心掏肺的講開了,結果,大概看過的人都可以摸透我心事吧,其中,也許有常打照面卻不熟的人逛過,瞬間,想像招呼的時候,對方心底在想「唉呀,她男友甩了她嗎?」,或者「對啊,她真的有點肉肉的耶」什麼的,彷彿脫光了衣服給人看,煞是害羞。這些還無關痛癢,我也有想要保留的事情,如果把事情寫全了,誰還要跟我做朋友呢?寫的又是關於感情的,我還要不要異性緣呢?
 佐臨說我每篇都把他供出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因為我們的確可以天南地北的亂聊,講到糕餅跟肉粽一定要有蛋黃,我澎湃的回應食物因為蛋黃而有了翻騰的生命力(♥♥♥),你說說,幾人可以容許這樣的瘋癲?不跟佐臨聊,跟誰聊?認真魔人可是會推推眼鏡,說『膽固醇很高,少吃為妙』,大家都知道,但大家都不想聽到啊,吃比瘦更有福耶,COME ON~(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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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近又開始賣書,最多是賣給茉莉二手書店。賣書的原因不外乎兩點:一是房間裡真的書滿為患,書架和書桌就別說了,甚至床頭櫃也橫七豎八的擺了一堆書,有些甚至大剌剌的和我同床共寢,臥舖之側豈容他人酣眠?滿出來的書本也不行!於是我只好向長年霸佔書架,卻鮮少下來走動的而「蒙塵」的「老賊」們開刀,強迫它們搬家去也。另外一點當然就是,本人最近阮囊羞澀,有個幾百一千的額外收入,對我來說已經很多了 – 能清理房間還有錢拿,真是一舉兩得!
  可不能怪我「喜新厭舊」,只是我房間裡的英文學習的書實在是個早就該好好整頓的沉痾。我也不敢自誇英文程度多好,但是什麼「狄克生片語」這種國中生或高中生在公車上拿著背的讀物,顯然和我的年紀不太相配……接著就是一些也算是高中時代的啟蒙讀物 – 天下出版的科普書佔大宗 – 在大學的這七年間從來沒有翻過,就算曾經是我的精神食糧,以現在來說顯然緣分已盡。然後我媽從小很顯然憂心我的數學程度不好,所以買了很多的數學課外讀物給我看,什麼「趣味的數學」、「生物世界的數學遊戲」之類的,很可惜的,我上大學以後微積分還是拿過29分這種爛糊糊的成績(醫科的微積分是所有大學微積分裡面最簡單的一個,so...)還有在大學前四年在輔大敦煌書局買的,陪我度過無數聖言樓地下室
「每一杯咖啡館」午後的書。只是有些我真的已經看了好多遍,實在沒有必要繼續留在身邊。
  在整頓的過程中,我也發現了我長年
以來竟然也有衝動購物的惡習 – 買的不是衣服鞋子或3C產品,而是各種書!好多好多的書,我壓根也想不起,我是在什麼地方,什麼機緣,哪個花前月下的場景,忽然對那本書產生興趣……簡直就和一夜情一樣!太久沒在看的,我也只好「慧劍斬情絲」,伴隨著難免的心痛:我花了好多冤枉錢!
  最後,如果這些書們有感覺,希望你們不要覺得是被我拋棄了 – 二手書店可能是更適合你們的地方,有機會找到另外一個更需要你們,而且珍惜你們的主人。謝謝你們曾經陪伴過生命中各個不同階段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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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按:2010年)在衛生署當替代役,事情不多,主要工作就是把英文的國際新聞翻譯成中文。雖然不是英文系畢業的,但以前就常常靠這個騙吃騙喝(?),所以對我來說不算是太重的負擔,偶爾幾個專有名詞求教Google就可以了。但是,最近越來越有這種感覺,真的每個字都認識,就能成為好的翻譯者了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甚至翻譯有時比自己寫文章還難,因為你還得「看原作者的臉色」,然而,和中文屬於完全不同語系的英文,用字的順序、習慣和中文都大相逕庭,就算每個句子都翻對了,但是順序是照著英文原文,而沒有照中文閱讀者的習慣重新排列,還是會變得不倫不類。另外英文和中文的文法是完全不同的(應該這麼說,中文幾乎沒有文法可言,一切「憑感覺」,所以讀起來「感覺怪怪的」幾乎就和「錯誤」畫上等號了。),為了貼切的表達作者的原意,只好適度的在字句上「竄改」作者原先的編排了,誰叫我們倆生在不同的國家,思考方式完全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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