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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終於領到了我自己的消費券,也是第一次看到它。樣式和真鈔一模一樣卻小了一號,挺可愛的,看起來簡直就像玩具鈔票 我自己也覺得這種政策很兒戲就是。我手上總共有兩人份的消費券 我姊姊還在國外,她不可能在今年9/30前特地回台灣來花這些消費券的。

  相信很多人都在傷腦筋消費券要怎麼用,坊間也早就出現琳瑯滿目的消費券優惠方案。那你問我要怎麼用呢?答案和一個月前一樣:全部捐出去,不用,也不賣給別人。我很高興自己看到了一堆白花花的消費券在眼前,也不是不知道或沒想起7200可以買的東西,卻還能維持初衷,沒有想要偷拿個一些來用用,大概捐個一兩千捐心安就好了……因為我想到了兩個故事作為警惕:一個是<撒母耳記上>說的,掃羅王攻打亞瑪力人,卻自己私留上好的牛羊,還藉口說這是要獻給 神的;另外一個是<使徒行傳>裡看似倒楣的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夫婦,只不過是私留幾分田地的價銀,其他都捐出去了,夫婦倆還是落得送掉兩條命的下場。我當然不是說用了消費券就是不對或者怕會怎樣怎樣的,只是既已決定全部捐出去,就不要向自己可有可無的享受妥協,這樣是不好的。

 

  之前在個板上po過的,為什麼我不支持消費券的理由,我就在這裡重覆一次:砍一棵樹只要幾秒鐘,種一棵樹要幾十年幾百年;要花掉875億只要一瞬間,要賺回來需要多少人花多少時間?台灣又不是政府盈餘很多可以發紅包,已經欠了一屁股債了,這只是在挖自己的牆角,不是還有愛台十二建設什麼的嗎?這樣又要增加多少債務?更何況,要建立和維持一種貨幣的價值和信用需要煞費多少苦心?要摧毀它卻極其容易。

 

  既已邁入老年化社會,出生率又越來越低。我們的下一代即使還沒出生,已經可以預想到,幾十年後的他們必須為屆時年老的我們背負極沉重的負擔。尤其是這些八百多億多餘的負擔,竟然是被我們這代人拿來吃喝玩樂掉的。我們沒有資格這樣做,而且我向來覺得為了消費而消費是很蠢的事。假如說本來很缺錢急需預支,或者中樂透那樣從天上掉下來好多錢享受一下也就算了。這些錢可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納稅人被強迫繳的錢,可不是像買樂透那樣自願把錢丟進水溝只為了買一個希望……

 

  本來我是領都不打算領。可是,現在急需這些消費券的人越來越多,我的一頓大餐,也許可以讓他們吃一個月。每個人對3600的感覺不同,我不用這些消費券也不會死,有些人多了3600卻可以多撐幾個禮拜直到找到工作或轉機,有些人少了3600就真的一家老小要餓扁了……反正,如果誰用了可以比我來用發揮更大的效用,那當然就給他們用。我不想看起來好像在施捨的樣子,也不想要誰的感謝,這沒什麼好感謝的,因為我認為這本來就不是我該拿的。所以,我會把兩人份的消費卷,自己再補助800塊湊成8000整數,明天一併捐給我們教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和平教會)。希望各位也把消費券捐給更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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