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孟子.萬章上>
  翻譯:以前有人送活魚給鄭國的子產,子產命令校人(水池管理員)把魚養水池裡。校人卻把魚煮來吃了,告訴子產說:「剛把魚放進水池的時候牠還病懨懨的,過了一下子就恢復活力,游得不見蹤影了。」子產說:「牠得到牠該去的地方了!牠得到牠該去的地方了!」校人出來以後說:「誰說子產聰明?我都已經把魚給煮來吃了,他還說︰『得到牠該去的地方了!』」所以君子是可能被合乎情理的方法所欺騙的,但難以被不合情理的方法所欺騙。
 
  很妙的一個故事,有「難得糊塗」的意味。其實要揭穿這種小癟三的謊言也不是什麼難事,只要用懷疑的口氣反問:「真的嗎?」這傢伙就會開始慌了。小人才會從偶爾打打牙祭,以及耍這種小聰明中獲得成就感和滿足,又何必去剝奪這種小小的快樂?何必去追究那條魚的下落?子產身為國君日理萬機,比一條魚更重要的事有一百萬件。稍微想一下「就算被騙了又怎樣?就算知道了真相又能怎樣呢?」而不會在乎自己是否被愚弄,這需要很大的度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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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今天又去了號稱離我家只有100公尺,經常高朋滿座、人聲鼎沸的Rufous,繼續看昨天那本<相對論入門>。越看越覺得愛因斯坦果然是名不虛傳的天才,居然能寫出這樣的東西!我光是用看的,要理解那內容,腦子就得轉到極速了 還是醫學比較和藹可親一點。只是,讀這本書雖然相當耗費腦力,卻能讓我興味十足的原因是:愛因斯坦發展出這套理論的出發點其實相當簡單,使用的物理和數學並沒有任何超出高中程度使我看不懂的地方,連三角函數或微分方程都沒有出現,不然我大概早就打退堂鼓了。只是愛因斯坦真正表現出天才的地方,不在於使用多艱深的理論物理或數學工具,而是把高中程度的東西發揮到極致,甚至發展出超越牛頓、打破古典物理思維的狹義相對論,開創了一個新的時代!這也正是我最嚮往的大師風範 平易近人,卻又深不可測。今天只看完了精彩的「洛倫茲轉換」的推導過程,並試著自己推導一遍。這個「洛倫茲轉換」所使用的數學連普通的高中生甚至國中生都會,卻一連解開了我腦海中好幾個多來始終百思不解的謎團。
 
  我看書的速度有快有慢,像看小說就奇快無比 - 高中的「魁地奇事件」發生以後,我一個晚上就把當時已出的四本<哈利波特>給看完;但若是看這本<相對論入門>,一個晚上是看不了幾頁的。這是很好的「頭腦體操」 - 可不是那種早上起來彎彎腰擺擺手的健康操,而是相當於平衡木、高低槓、地板運動、吊環……
  到目前為止我的「閱讀速度最慢的書」排行榜,前三名都被「台灣商務印書館」出版的OPEN系列給包辦(話說我大一的時候還曾立下雄心壯志,大學四年要把這系列的書看完,後來開始看了才深深覺得,別傻了孩子……):一本就是這<相對論入門>,另外兩本是馬基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 1469~1527,<君王論>的作者)的<佛羅倫薩史>(你得對歐洲很多地方的歷史有個基本概念,才能開始讀這本書)和韋伯(Max Weber, 1864~1920)的<社會經濟史>,這兩本書目前都還在挑戰當中。這些書可不是「開卷有益」的,得等到一年中的智力的高峰期才能去讀它。平常壓根不會對這種艱澀的書感興趣,硬去讀大概也只是浪費時間。而且這些書一定要找家咖啡店坐下來慢慢讀,好好思考書中的涵意,不是可以在公車上當晨間讀物的。(我還沒有那麼聰明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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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去了政大的「水岸咖啡」找好久不見的小丹。等她下班以後,我們就一起去瑞安街上的「亂」酒吧喝酒。瑞安街?是呀,那也在我家附近,我平均每天起碼得經過那間酒吧門口兩三次,之前卻從來沒有進去過。而且這家酒吧的BartenderJoJo,也是以前在信義路「歐雷」認識的老朋友。
  今天喝了三杯威士忌,卻完全沒有喝酒後茫然的感覺 畢竟我平日頗以酒量自豪。這樣才可以保持敏銳的味覺,來品嘗今天喝的三杯Single melt的美味。我喝的威士忌分別是:狂野帶重泥煤味的Ardbeg7年)、口感滑順而稍後浮現強烈味覺刺激餘韻十足的Bowmore12年)、溫和柔順的Longrow7年)。三支酒同樣是Single melt,都很年輕,都來自蘇格蘭,都是至少46度(Longrow的酒精度是57.5度)的烈酒,個性卻完全迥異。如果因為酒精使得味覺遲鈍,無法分辨出三支酒的個性,那多可惜呢!原來我的好酒量,除了不怕被人家灌酒以外,在這裡也能派上用場。
 
  比起幾乎天天喝的咖啡,相對起來我算是相當少喝酒的。頂多就是早上起來或睡前一杯紅酒(還是很廉價的那種,恐怕真正的紅酒愛好者會嗤之以鼻吧),偶爾喝瓶比利時啤酒當作消遣,烈酒平常幾乎不碰。也因此對酒的知識和鑑賞力遠遠比不上咖啡,唯一能聊以自誇的大概也只有好酒量而已。我得承認,我是看了村上春樹的<如果我們的語言是威士忌>才知道single melt也者到底是什麼東西。只不過,威士忌的鮮明個性,卻連我這種極少喝的人都能強烈的感覺出來。除了味覺上的個性鮮明,威士忌大概也擁有所有飲料裡面最美麗的顏色 琥珀色,澄澈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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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話是孔老夫子說的,出自<論語.里仁篇>,擺在「朝聞道夕死可矣」的前面。原文是:「人之過也,各於其黨。觀過,斯知仁矣。」翻成白話:「人的過失,有各種類別。只要看他所犯的過失,就可以知道他的內心是仁或不仁了。」
  要檢驗行為是否有過失,可能需要一段時間的觀察;相對之下,檢驗言語的過失比較快速且方便,況且「禍從口出」大家是知道的,年紀稍長的人應也常有深切的體會。佛洛依德(Sigmond Freud, 1856~1939)的書<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有一整章是在討論「語誤」(單純的不小心講錯話)背後複雜的心理機轉。不管你信不信佛洛依德那套,至少他也提醒我們一個事實:每個人都會犯錯,也都會說錯話,但是我們犯的錯往往是最不經過掩飾的部份,所以看一個人說錯的話,往往就可以知道這人底心的想法。這樣,即使是犯錯,又怎麼能以單純的「口誤」等閒視之?一個人不是不能犯錯,也不可能永遠不會犯錯,是以,一個人,或一群人的如果本質是傲慢的、欺騙的、隱瞞的、輕視的、無禮的……即使表面裝得彬彬有禮,從他講錯的話,就可以知道這個人,或這些人心裡到底在想什麼。除非時間過得不夠久,或聽話的人判斷力太差,否則林肯的名言總是可以得到印證:「你可以在某些時候騙所有的人,也可以在所有的時候騙某些人;但你不可能在所有的時候騙所有的人。」

 
  想必大家已心有戚戚焉,以上這段是針對誰來的。時間已經過夠久了,事實也已昭然若揭完全不難判斷,還無法察覺這個政權是傲慢的、欺騙的、隱瞞的、輕視人民的、無禮的……那就很顯然是判斷力太差!已經落入林肯說的「所有的時候都會被騙到」的那一群。(像前幾天蘋果日報的頭條,某個人連續被詐騙集團騙11次。我看到的感想是:「錢太多的話,拿一點來給我花花好了……」)
  對馬英九政權我不想再多罵什麼。還不到一年,這個政權表現出來的傲慢無知、一味蠻幹、橫柴入灶、目中無人,已經到了令人民忍無可忍的地步。各位不妨先參考一下總統選罷法第四章(罷免),現在真的已經到了該認真考慮這途的時候了。這個政府到目前為止,官員講錯了什麼話,就不在此一一詳列,請自己看這個整理好的「馬政府失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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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多前就聽小丹提過這家店,只是一直沒有來過。今天剛好有事前來這台北市區的極東之地,順道拜訪這家久仰大名的店。店名叫「原豆空間」,顧名思義,來就是像我的腦袋一樣,充滿了豆豆豆豆的空間……
  騙人的啦。不過看看店裡有些什麼呢?我坐在擺了一排日本漫畫,還有各類書籍(有<腦筋急轉彎>、高行健<一個人的聖經>、張系國<棋王>、卡爾維諾<如果在冬夜.一個旅人>英文版……)書架的座位旁,從往吧台的方向開始,視線順時針掃一圈可以看到:裝著青蘋果紅蘋果的冰櫃、Mazzer磨豆機、Conti義式咖啡機、紅底金字的招財進寶春聯、迷你的「勝利女神」像、招財貓、熊寶貝圖案的門簾、比利時樣式的咕咕鐘、櫃子裡的紅酒的高腳杯、英國式的茶具組、銀色的塞風壺、金色的摩卡壺、白色和咖啡色的瘦長茶壺、各色各樣的陶瓷咖啡杯、竹編的籃子、裝各種生豆的玻璃罐、透明的水晶雕飾、刺繡的抱枕和桌墊、半人高的玻璃滴漏、俏皮的彩繪瓷器人像、屋樑上掛的塑膠繡球花和波斯菊、自烘店必備的麻布袋、Snoopy和長頸鹿和史瑞克的布娃娃、歐洲古堡裡的全副盔甲、牆上掛的幾幅裱著金框的油畫、「爺爺出生那天買的」滴答滴答古老的大鐘、一疊這個月才創刊的<風球詩雜誌>、聖誕樹上會掛的那種巨大五角金星、透明澄澈的藍色琉璃酒瓶……中間的橫樑掛著美國各州的車牌,由左至右依序為Ohio、Mississippi、Utah、Colorado、Montana、Washington、Florida、Nevada、Nebraska、Pennsylvania,最後一個又是Utah。這個店面簡直是縮小板的曼谷Chatuckak週末市集(什麼都有,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愛逛街的各位有機會一定要去泰國看看),放大版的我的腦袋(什麼都塞!)。
  咖啡呢?今天有幸遇到眾玩家齊聚一堂的咖啡品嘗會,試了好多支不同的豆子。我最喜歡的仍是我喝的第一杯耶加雪菲,如同倒吃甘蔗般越來越甜,純淨不受汙染的口感。(怎麼好像以前的豐力富廣告:「來紐西蘭的感覺真好,嗯!好新鮮的空氣……」),印象最深刻的則是半神半聖亦半仙(同時有非洲豆、南美豆、亞洲豆、島嶼豆的特色)、口感獨特到令我難以置信的曼特寧 – 天知道我平常是從來不喝曼特寧的!隨著咖啡,還會送上微量的咖啡粉,讓客人在咖啡入口以前,先聞一聞這咖啡粉的「乾香氣」(研磨好但還未浸水的咖啡粉的香氣,已浸水的咖啡粉香氣叫做「溼香氣」)。裝咖啡粉的罐子形狀很像一顆蛋,很可愛,又是這個充滿各種「小物」的空間的另外一項特色。
  如果來了,不妨和老闆莫大哥好好聊聊吧。務請記住,咖啡豆在烘焙之前一定要先挑過(把瑕疵豆一顆一顆揀起來丟棄,就像茶葉烘焙之前要揀枝,把碎枝和發育不良的葉子挑出丟棄),「沒挑過的咖啡豆是有毒的!」另外,一家咖啡店最重要的,不是咖啡好不好喝,而是兩個字 –
靈魂」。嗯。
原豆空間
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3巷6弄2號
營業時間:11:00~22:00
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unbuoncaffeitalia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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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聽的Godiva廣告歌。我只是來放閃光彈的,五月我又要出國了。去歐洲。照往例,一個人。(早知道,去馬其頓世醫的那年,多跟幾個歐洲妹要聯絡方式,每個國家都擺一個會面對象多好……)預計會從巴黎往南走,坐火車經過法國、瑞士、奧地利。目前還在考慮是要往南去義大利,還是往北去荷蘭、比利時,甚至一時興起,還有可能往西搭船橫越英吉利海峽。光是用想的就覺得很夢幻的旅程,就像這首歌,光聽旋律或看歌詞就覺得很浪漫……
  時間不夠,錢也不夠,卻每個地方都想去,也讓規劃行程的取捨變得很難。更希望能夠按下某個快轉鍵,讓clerk末期(講得好像癌症末期一樣)的這兩個月趕快過去。旅館呢?當然是像個流浪旅行者一樣睡火車上啊!傍晚揮別法國的夕陽,一覺醒來,隔天早晨迎接阿爾卑斯山的日出,多浪漫呀。機票加火車票總共是37000元,還有13000的空間,讓我挑戰「50000元完成十天歐洲旅行」,使我從上次日本之行嚴重超支的「戰敗陰影」中,找回一點自助旅行者對控制預算能力的自信。

 
Stars shining bright above you
Night breezes seem to whisper "I love you"
Birds singing in the sycamore tree
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e
Say "Night-ie night" and kiss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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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今天來讀一段聖經。
 
  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翰福音第二章13~2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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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天早上都一定要吃納豆,一定要加醬油、芥末和蔥花。
  騙人的啦。不過想像一下,那種堅持每天早餐一定要有納豆的,頑固的日本老爺爺,我這個處女座AB型對於某些事情的頑固程度,比起這種老爺爺有過之而無不及。例如,我看到亂貼的BBS網宣,就毫不客氣的一個噓下去,今天還看到被我噓的學弟寄信來跟我抗議,就說他弄這個轉貼也弄了一個小時還弄不好,誰沒有第一次,學長應該多照顧學弟不要一味的噓云云…… 唉,其實學弟可能是對的,學長過於兇惡。只是學長我對於貼得歪七扭八,而且還是用程式直接把JPG轉成Ansi檔的圖完全沒有什麼耐性,這在我眼中簡直是不可饒恕的罪惡 連轉貼都不會,就不要貼一些有礙觀瞻的東西上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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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什麼畫會「看到畫面上出現衝突,讓人心情煩躁或沉重,彷彿有一把無形的刀刺進人心,使胸口悶悶的隱隱作痛……」?這也正是接下來要講的。
  我小時候曾經懷疑過,畢卡索會不會是根本不會畫圖,才故意把畫畫成那副德性,剛好又有人像「國王的新衣」那樣捧他,他就順理成章變成大藝術家了?後來知道他年輕的時候有所謂的「藍色時期」,看法轉為「呦,這傢伙也不是不會規規矩矩的畫圖嘛,那幹嘛後來都要畫成那副德性?」(其實,我現在還是懷疑,很多所謂的「當代藝術家」會不會其實根本沒什麼,只是有藝術品商人懂得炒作,和一堆附庸風雅的有錢人而已?)後來之所以會收起這種看起來很可笑的看法(其實應該是很合理的看法!小孩子有批判精神是很值得鼓勵的,也該要有初生之犢不畏虎的氣魄,不應該太早就學會人云亦云,或盲信權威。雖然講的對象是自己,但已經是孩提時代的自己了,這種評論應該尚稱客觀吧?)不是因為終於長大了變油條了懶得再去想什麼畢卡索到底有沒有啥了不起(幸好不是!),而是因為被這幅名作中的名作<格爾尼卡>震懾到:

格爾尼卡 
<格爾尼卡>,1937

 
  如果能將戰火中兵馬雜沓、人們顛沛流離的意象表現得如此栩栩如生,又何必拘泥於勻稱的比例、正確的位置、與實物相似的繪圖?講白話一點,就算人啊馬啊牛的都變成比目魚一樣兩個眼睛長在同一邊,那又怎樣?話說得簡單,這對我來說,可是相當珍貴的頓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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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紙牌的士兵
   今天喔,賺到一天假期。不是我蹺課喔,是真的沒有課。一定要先吹一件事情的,那就是今天早上收到日檢三級的成績單,要打開來的時候好緊張呢。(雖說沒過也是不會怎樣,但我的語言自信心會大受打擊……)一打開來,就發現及格證書也附在裡面了呢!而且滿分400我考了320分(240分及格),喔呵呵,好高興……不然之前去那趟日本,讓我的聽力自信心大受打擊,直到最後一天在彥根城的玄宮園喝抹茶,和茶道老婆婆閒聊(她當然是不可能會日文以外的語言)才拾回了一點自信。這張及格證書無疑是一劑強心針!不然搞不好繼續自學日文的動力會消退呢……
  本網誌218日的文章<七嘴八舌>有提到,學世界各國語言是我的最大興趣之一。那篇文章的結論是,我有好多好多的興趣,像Buffet一樣有很多盤菜擺在我面前,隨我興之所至拿一些吃個一兩口,很少真的投入什麼心血去鑽研,也不會給我帶來什麼壓力。是呀,因為興趣這麼多,這麼廣,幾乎都是為了好玩而已,又像昨天講的一樣討厭上課,用任何定義「好學生」的指標來檢視我,恐怕都不是一個很好的學生吧。

  感覺上呢,相對於「一生懸命」,把自己生命奉獻灌注在某一方面的,興趣廣泛的人比較不會陷入憂鬱的漩渦,也比較不容易遇到瓶頸,不會因為過多的執著而帶來痛苦;但可能也因為「樣樣通,樣樣鬆」而少了許多深度,即便他多才多藝,所接觸的各方面都有不錯的表現,甚至可以當人家的老師,總也是有那麼一點揮霍自己天賦的意味。比較兩位同為1881年出生的藝術家,就是不錯的例子:在法國定居的西班牙人畢卡索
Pablo Ruiz Picasso, 1881~1973),以及在美國長住過的法國人雷捷(Fernand Leger, 1881~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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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又蹺課了。彷彿聽到老師對我大唱:「……以為在你身後,是我一輩子的驕傲~原來你~什麼課都想蹺~」。這一波核心課程,我又是以低得可憐的出席率作收。在表定的上課時間,不去上課可能對不起老師或者對不起某種「使命感」;但是,在這個風和日麗的下午,關在暗暗的地下室呆坐三個小時,卻絕對是對不起自己。
  我前幾天有講過,我很懷疑自己不是地球人,而是
「乖乖坐著聽課會死」星來的外星人,今天早上又再一次證實我的懷疑:很勉強的聽完兩堂我根本沒有興趣的耳鼻喉科的課,聽到第二堂大概過半小時,我就已經開始如坐針氈,不停扭動著沒有辦法貼在坐位上的屁股,甚至痛苦的扯著自己的頭髮,一心一意只想離開那個該死的黑暗地下室。從小學到大學長達十幾年的學生生涯,我乖乖坐著聽的課搞不好兩隻手指頭數得出來;要我一邊聽課一邊抄筆記,回家以後還要像很多女同學那樣,把筆記整理的規規矩矩……殺了我還比較快!我真的已經可以把話講得這麼絕,就是因為我生平最痛恨的事情之一就是坐在課堂裡面聽課。我從小到大,不蹺課而必須坐在課堂上的時候,做的事情依照出現的頻率分別是:睡覺、胡思亂想(像編什麼「噢!輸慘啦!」)、吃東西(你問任何一個建中的,吃便當的時間是什麼時候?每個人都會告訴你「早上第四堂課」!)、看書、寫東西、畫圖、做練習題……偶爾有「雅興」,可能會跟老師唱雙簧(喜歡的)或嗆老師(討厭的),反正不管怎樣,絕對不會乖乖坐著聽課就對。不騙人,我從小到大學到的東西,絕大部份是靠自己讀進去,很少是聽老師講的。

 
  這麼討厭上課的原因,除了我覺得最有可能的,我根本是「乖乖坐著聽課會死」星人以外,還可能是ADHD(過動兒),只是從來沒有被正式診斷過而已。(以前在國泰腎內,聖僧就說他懷疑我有ADHD,而大家都知道聖僧講的話絕不會錯)比較講得出來的原因,或者說是牽拖的藉口,倒是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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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三月的春天,拿首愛爾蘭人寫的詩貼在這實在不合時令,是嗎?
  我一邊打這篇網誌,一面輪流聽著兩首愛爾蘭的民謠”The Last Rose of Summer””Danny Boy”……都是夏秋之交才應該聽的歌嘛!愛爾蘭的歷史除了「很悲情」,不是抗暴就是饑荒的印象以外,其他我也不是很熟悉;愛爾蘭的文化嘛,第一個想到的可能是很適合冬天喝的愛爾蘭威士忌,還有傳說中綠綠的愛爾蘭矮妖。(我記得大一的國文課某次的作文題目是「秋」,我把我自己的場景設定在楓丹白露的森林,時間到了黃昏看到了綠色的矮妖,「……不對呀,這裡明明是法國,怎麼會出現矮妖呢?原來是秋的氣息隨著西風,將矮妖從翡翠島愛爾蘭,帶到了海峽另一端的楓丹白露森林裡。」居然能想出這樣的結尾,已經足夠讓我當天得意一整天了,尤其這篇作文還是當天早上爬起來半小時內趕出來的。後來這篇作文的分數好像很低,從此以後我就對這個國文老師很失望……)一邊打文章,還一邊複習我自己以前寫的,聽完”The Last Rose of Summer”的感覺:
  「緩慢又有些慵懶的旋律似乎在懷念逝去的夏天,而高昂清越適合女高音唱的曲調,像秋天的……對我來說,要體會歌詞的意境而感動,我似乎還太年輕了些;而要理解夏和秋的分別,台灣人又遠遠不如同為島國的愛爾蘭人。或許當人生已經過了2/3,如同一年已經過完夏天時,就有那般的歷練和成熟;又或是我搬到翡翠島上住一住,只求要體會這首歌,大概就不用等那麼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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